2007年7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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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 模仿老总签字冒领钱财获刑
黄玉香

  现年37岁的被告人朱文华,安徽省金寨县人,系浙江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。2006年11月至12月期间,朱文华利用财务总监这一职务之便,用公司的领款凭证,以“张建新材料款”的名义并模仿公司总经理的签字,从公司出纳处领走人民币20000元。之后又以“李春光场地平整费”的名义并模仿公司总经理的签字,从公司出纳处领走人民币46000元。近日,朱文华被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